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2-02-28 浏览: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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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开展残疾人劳动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劳动能力评估、求职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对单位安置残疾人进行审核认定等工作。

2.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重点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实施“阳光家园”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推动辅助性就业;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无下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万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532.5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电梯购置等一次性项目经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收入预算53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5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支出预算53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0万元,占10.42%;项目支出477万元,占89.5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2.5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电梯购置等一次性项目经费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2.5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电梯购置等一次性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38万元,占98.85%;卫生健康支出2.63万元占0.49%;住房各保障支出3.49万元,占0.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526.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集中托养等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3.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基本运转经费13.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无增减。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种业务交流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无增减。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

2022年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62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和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机关服务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